中央司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打造政法领域改革新亮点
11月28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努力打造政法领域改革新亮点。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中央政法委委员周强、张军、陈一新、陈文清、傅政华、宋丹,以及袁曙宏、陈训秋、邱学强和中央司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战略部署,这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这盘大棋局的深化,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们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改革。
——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看待改革、谋划改革、推进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政法工作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坚定改革信心。深刻认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定“四个自信”,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动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纵深发展,以政法领域改革新成效不断放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要把握总体要求。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突出政法领域改革制度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改革成色和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会议要求,要巩固和深化这些年来政法领域改革成果,形成集成效应、整体效应。
——要增强改革集成效应。要牢固树立改革一盘棋思想,对重要改革进行认真梳理,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发挥改革最大效应。要以深化机构改革为抓手,明确政法单位职能定位,理顺组织架构和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要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抓手,推动形成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要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地,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要以深化“诉源治理”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要增强改革协同效应。要以改革工作效果评估为契机,把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放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来谋划,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动、一体落实。要聚焦政法领域改革总目标,系统研究各项改革之间的关联性,确保改革任务相互协调,上下左右精细配套,改革进程前后衔接,真正使各项改革成效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
——要增强改革辐射效应。要抓紧推进今年7月确定的15项政法领域改革亮点工作任务落实。要紧紧围绕政法工作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需要,抓紧推出一批政法领域改革新举措,打造改革新亮点,以亮点工作促进改革深化,带动改革整体推进。
——要补强短板弱项。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领域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聚焦解决影响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重大问题,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法工作制度体系。
——要鼓励基层创新。要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政策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把关,为基层探索提供框架设计、方向指引。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最大限度调动地方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要注重总结推广。对条件成熟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上升为制度机制。要搭建基层经验交流平台,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大改革宣传力度,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政法领域改革的主要成效、突出亮点和精彩故事,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紧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按期推进《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的100项改革任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重点做好统一思想、把握方向、协调政策、强化督导等工作。要建立健全联络会商机制,对于涉及多部门,关联性、耦合性较强的改革任务,各单位要开展定期会商、合作攻关,最大限度达成共识。
——要把握节奏步骤。对于事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改革,事关政法工作基础性、制度性、长远性的改革,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要抓紧推进,力争尽早取得成效。对于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的改革任务,要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稳妥推进,必要时可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范围。
——要加大督查力度。要加大对政法领域改革任务落实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校准纠偏。要把年底前开展的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专项督查谋划好、组织好。要力戒形式主义,将实际问题是否解决、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司法公信力是否提升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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